◎彭盛有(台湾浸会神学院专任教授)
「牧师,我是不是可以接受安乐死?」
这句话若出现在神学院课堂,听起来像一道伦理题;若出现在病床边、家庭小组里,或一位年迈长者颤抖的声音中,它就不再只是观念讨论。近期,台湾立法院已就《安乐死法》草案召开公听会与座谈会,草案也已送交委员会审查,支持与疑虑陆续浮现。有人从自主权、不可承受的痛苦与尊严善终谈起;也有意见指出,现行法律、医疗制度、安宁疗护与长照资源,仍须审慎面对。
牧养现场关乎生死大哉问
可是,对教会而言,这个问题不能只停在法案与制度层次。有人八、九十岁,觉得自己活够了;有人面对退休之年,开始担心将来失能,不愿拖累儿女;也有人长期忍受疼痛、忧郁、孤单,感觉生命只剩下消耗。当人这样问,教会若只急着回答「不可以」,恐怕还没有真正听见那句话背后的恐惧、孤单与疲惫。
基督信仰当然不能轻忽生命的主权。生命来自上帝,人并非自己的拥有者,也不能把死亡当作完全由自己支配的工具。这个信念十分重要。但若它成为唯一一句回答,甚至成为阻止人诉说痛苦的墙,牧养上便显得太薄。有人问「我可以接受安乐死吗」,内心真正想问的也许是:「我的痛还有人在乎吗?」、「我若不能自理,还有人愿意照顾我吗?」、「我是不是已经成为家人的负担?」、「我这样活着,还有尊严吗?」
面对这样的提问,牧者、长执、小组长和家属需要先慢下来。生命伦理的结论固然重要;在牧养现场,还要先听见人的哀伤与恐惧。基督徒不能把死亡当作解决痛苦的出口,也不能因此忽略痛苦本身。福音不叫人假装不痛,也不拿正确答案盖住人的眼泪。福音进入人的受苦,承接人的眼泪,并在苦难中重新宣告:这个人仍是上帝所爱的人。

拒绝无益医疗≠主动结束生命
在讨论之前,还要先厘清几个常被混在一起的概念。安乐死或医师协助死亡,通常指向以某种方式主动促成死亡;安宁疗护则是面对生命末期时,积极减轻身体、心理与灵性的痛苦,使人能在被照顾中走完最后一程。台湾已有的《病人自主权利法》与《安宁缓和医疗条例》,重点在于尊重病人的医疗意愿,让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拒绝无益或过度的维生医疗,让生命走向自然善终。
《病人自主权利法》明定,预立医疗决定是人在特定临床条件下,表达接受或拒绝维持生命治疗、人工营养及流体喂养等意愿;同法也将缓和医疗定义为减轻或免除生理、心理及灵性痛苦的支持性照护。
拒绝无益医疗与主动结束生命,伦理性质并不相同。前者承认死亡已经临近,不再用医疗延长临终过程与痛苦;后者则把死亡作为人为促成的目标。这个区分,对基督徒很重要。基督徒不必把预立医疗决定、安宁疗护或拒绝过度维生医疗误认为不信靠神;同样,也不宜把主动促成死亡轻描淡写成单纯的自主选择。
然而,光有区分还不够。当一位老人说「我活够了」,我们需要分辨,他是在平静接受生命终局,还是在孤单中失去被爱的确据?当一位父亲说「我不要拖累孩子」,我们需要问,他是希望预先安排医疗意愿,还是已经深信自己一旦需要照顾,就不再值得活着?「不要拖累」在华人家庭里听来很体贴,其实也可能藏着很深的羞愧。当一个社会不断强调效率、功能和自主,人很容易在衰老与失能中觉得自己失去价值。
这时,安乐死看似个人选择,背后却可能有一种沉默的压力:你最好不要成为别人的麻烦。在近期围绕《安乐死法》草案的公听会与讨论中,也有医师提出警讯:病人决策可能受到家庭负担、经济资源不足、社会支持系统缺乏等因素影响;若制度无法辨认这些结构性压力,便可能对弱势产生道德风险。这也使教会警觉:所谓「自主」,并不总是在充分自由里作出;有时它是在孤单、照护不足与家庭压力中被塑造出来的

生命最后一程的陪伴
基督信仰对「尊严」的理解,正是在这里发出不同的声音。人的尊严并非来自他还能工作、还能照顾自己、还能保持体面,人的尊严来自他是按着上帝形像被造的存在。这尊严不会因为病痛、衰老、失智、瘫痪、卧床或需要他人喂食而减少。一个需要被洗澡、被翻身、被喂食、被陪伴的人,仍然不是「负担」;他是人,是父亲、母亲、弟兄、姊妹,也是上帝眼中不可任意化约的生命。
这并不否认照顾者会累。照顾久病的家人,常是一条漫长、孤单又耗人的路。教会若只要求家属「要有爱心」,却没有提供实际陪伴,这样的劝勉就容易显得单薄。基督徒谈反对安乐死,责任不能只落在病人和家属身上;教会群体也要问自己,是否成为一个能陪人走过病痛的身体?是否有人愿意探访、代祷、分担照顾者的孤单?是否知道如何陪家属面对医疗决策?是否愿意在临终病人床边安静停留,而非等到告别式才说几句安慰的话?
欧洲近年的讨论也把另一个问题推到我们面前:痛苦并不只是末期病人的身体疼痛。Noelia Castillo 是一位西班牙年轻女性,长期承受身心痛苦,经司法程序后,虽然家人强烈反对,她仍获准接受安乐死。她的案例之所以引发关注,正因其中交织着创伤、精神疾患、自杀未遂后的身体受限、家庭意见分歧,以及对「自主能力」的判断。这类案例使我们不得不承认:当人说「我想死」时,背后未必只有肉身疼痛,也可能有长期创伤、关系断裂、忧郁、羞愧与无意义感。若教会只问「这是不是合法」,或只急着说「这不合信仰」,仍可能没有听见那个人更深的痛。
英国基督徒医师与生物伦理学者John Wyatt 曾分析,临终痛苦至少包含身体、心理、关系与灵性层面;许多最深的痛,未必是止痛药能处理的,也可能来自焦虑、忧郁、破裂关系、罪疚、失败感与生命无意义感。他进一步强调,基督徒若判断某种死亡方式在信仰上有问题,也应指出一条更好的路,不能只留下否定。这对教会极为重要。安宁疗护、心理支持、家庭和解、祷告、圣餐、认罪与赦免,都不只是临终时的安慰话;它们是在生命最后一程中,帮助人重新被爱承接的具体方式。

听见问题背后的担忧
到了实际牧养现场,当人问「我可不可以接受安乐死」,较好的起点,未必是立刻辩论。可以先问:「你最害怕的是什么?」是疼痛?是失去控制?是担心孩子为你受苦?是害怕孤单地死去?是觉得自己已经没有用处?这些提问并未削弱神学立场;它们使神学立场真正进入人的生命。若一个人已有明显自伤意念或立即危险,家人和教会不能只靠劝说处理,必须寻求医疗、心理与危机协助;在台湾,卫福部 1925 安心专线提供 24 小时免付费心理咨询服务,也可作为实时求助资源。
基督徒可以鼓励病人预先思考医疗意愿。这包括预立医疗照护谘商、安宁疗护、疼痛控制、属灵陪伴、家庭沟通、照护安排与法律文件。这些并非不信靠神,也不是放弃生命;它们是在承认人终有一死的前提下,尽力避免无益医疗,也避免把最后一程交给恐慌、混乱和未说出口的遗憾。人可以拒绝过度医疗,也可以要求充分缓解痛苦;人可以准备面对死亡,但不必把死亡变成自己主动执行的答案。
圣经没有把死亡浪漫化。死亡是仇敌,是受造世界破碎的一部分;但基督也进入死亡,从死亡中开出复活的盼望。在这样的盼望里,基督徒面对死亡时,既不迷信医疗可以无限延长生命,也不把死亡当作逃离痛苦的出口。我们学习的是另一种善终:在真实承认身体衰败的同时,仍让爱、祷告、饶恕、和解与盼望陪伴最后一段路。
回到最初的问题,若有人问:「牧师,我可以接受安乐死吗?」我会很谨慎地回答:基督信仰不能为主动促成死亡背书,因为生命不是我们可以任意处置的私产;但教会也不能只把你推回痛苦里,叫你忍耐。我们要陪你一起面对疼痛,寻求安宁疗护,安排医疗意愿,听你说害怕什么,也陪家人承受这段路。你不需要用死亡证明自己不拖累人。你即使衰老、失能、需要照顾,仍不是多余的人。
真正的善终,既不把死亡当成孤单的解方,也不让医疗无限延长人的痛苦;它是在生命最后一程,仍有人愿意陪他承受、陪他祷告、陪他记得:他仍被爱着。他不是一个问题,不是一个负担,也不是一个等待结束的身体。他仍是上帝所造、所爱,也从未被上帝放弃的人。